關于做好2013-2014學年度國家獎助學金評審推薦工作的通知
來源: 發(fā)布日期:2014-09-11
各學院:
根據《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7]90-9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評審與材料填報工作的通知》(教財廳函[2010]16號)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xiàn)就2013-2014學年度國家獎助學金評審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國家獎助學金名額
2013-2014學年教育部分配我校國家獎學金名額210人,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514人,國家助學金名額2244人。
二、評選范圍、用途
國家獎學金:獎勵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特別優(yōu)秀的學生,本學年未獲得校級以上社會捐助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中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本學年未獲得校級以上社會捐助獎學金。
國家助學金:資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學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得“西部開發(fā)助學工程”資助以及本學年已經獲得各類社會捐助助學金的學生除外。
三、獎勵或資助種類、標準
國家獎助學金分為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三種形式。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以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為目的,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3000元。
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
四、國家獎學金的申請條件
四、國家獎學金的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無違紀記錄;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異,社會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5、2013-2014學年學習成績優(yōu)良率85%以上(計算時排除公選課)、無不及格科目(此處含公選課);
6、2013-2014學年學習成績和綜合測評成績專業(yè)排名均在5%以內;或2013-2014學年學習成績和綜合測評成績專業(yè)排名均在20%以內,同時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chuàng)新發(fā)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xiàn)特別優(yōu)秀;
7、身體健康,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體育成績達標;講究個人衛(wèi)生和公共衛(wèi)生,所在宿舍衛(wèi)生達標;
8、2012-2013學年第二學期和2013-2014學年第一學期均獲得二等以上(含二等)本科生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獎;
9、入學以來獲得一次以上校“優(yōu)秀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團干部”等榮譽稱號(必須有證明材料,大二學生可適當放寬條件)。
五、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無違紀記錄;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秀,社會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表現(xiàn)良好;
5、2013-2014學年學習成績優(yōu)良率70%以上(計算時排除公選課)、無不及格科目(此處含公選課);
6、身體健康,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體育成績達標;講究個人衛(wèi)生和公共衛(wèi)生,所在宿舍衛(wèi)生達標;
7、2012-2013學年第二學期和2013-2014學年第一學期獲得一次二等以上(含二等)、一次三等(含三等)以上本科生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獎;
8、2013-2014學年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六、國家助學金的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無違紀記錄;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成績合格;
5、身體健康,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體育成績達標;講究個人衛(wèi)生和公共衛(wèi)生,所在宿舍衛(wèi)生達標;
6、2014-2015學年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7、對于新疆內地班、西藏內地班和少數(shù)民族預科班的生源,成績要求可以視情況放寬,但不及格(60分以下)門次最多不超過2門。
七、申請及評審程序
1、國家獎助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全校符合申請條件但是學習成績或綜合測評成績專業(yè)排名均未達到5%的學生獲得國家獎學金原則上不超過2名。
2、根據國家獎助學金申請條件,我校學生登錄資助工作管理系統(tǒng)(http://scholarship.info.bit.edu.cn/)進行申請,并向學院提交:
?。?)《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填寫說明不用打?。?、《北京理工大學2013-2014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一式兩份、《北京理工大學2013-2014學年國家助學金申請表》一式一份,A4紙雙面打印。
(2)申請人基本情況簡要介紹(500字以內,寫明所在學院、專業(yè)、班級、學號、姓名,A4紙單面打印,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需提供)。
?。?)《北京理工大學學生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律承諾》(附件2,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生需提供)一份,A4紙單面打印后簽字。
?。?)2013-2014學年成績單(注意成績單表格形式,制成一頁,加蓋學院教學公章,大一新生不用提供)。
(5)各類證明材料一份。
《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北京理工大學2013-2014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北京理工大學2013-2014學年國家助學金申請表》以及申請人基本情況簡要介紹請在資助工作管理系統(tǒng)下載填寫并以附件形式提交(電子版申請表和基本情況簡要介紹在一個文檔里)。
《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北京理工大學2013-2014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北京理工大學2013-2014學年國家助學金申請表》以及申請人基本情況簡要介紹請在資助工作管理系統(tǒng)下載填寫并以附件形式提交(電子版申請表和基本情況簡要介紹在一個文檔里)。
3、各學院對國家獎助學金申請材料進行初選審查、公示及整理(學院所蓋公章必須清晰完整,評選過程的注意事項及說明參見附件),于9月19日前在資助工作管理系統(tǒng)完成初評結果上傳,并將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相關材料報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學生工作處學生資助辦公室)。包括以下紙質材料:
①《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北京理工大學2013-2014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一式兩份;
?、谏暾埲嘶厩闆r簡要介紹一份;
③《北京理工大學學生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律承諾》一式一份;
?、苌暾埲?013-2014學年成績單一份;
?、萆暾埲似渌C明材料一份。
4、9月23日左右組織北京理工大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確定獲獎學生名單。
5、由于2014-2015學年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仍在進行中,國家助學金的評定擬于9下旬認定工作完成后開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6、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將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推薦名單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截止時間為10月13日。公示無異議后報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審批,將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審材料報送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審批。
八、其他事宜
1、嚴格執(zhí)行各項管理辦法及《北京理工大學學生經濟資助工作條例(試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累計獲得無償資助(學生在校期間經學院或學校評選推薦,無償獲得國家或社會捐助的助學金)金額超過12000元者不能申請國家助學金及其他類型助學金。
2、國家獎助學金實行公示制,學校及各學院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和適當向軍工特色專業(yè)傾斜的原則嚴格評審,并在報送評審名單及有關推薦材料之前,將評審名單向全院師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風,杜絕弄虛作假行為。
3、要繼續(xù)密切關注受災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將來自災區(qū)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部納入國家助學金的資助范圍。
4、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的學生要簽訂“自律承諾”,經濟困難學生在享受經濟資助的同時,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
5、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必須自覺履行“自律承諾”,凡出現(xiàn)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將停發(fā)獎助學金。
(1)中途退學,自辦理退學手續(xù)下月起停發(fā);
?。?)自費出國或以其他方式離開學校,自離校通知下達之日起停發(fā);
(3)學習成績出現(xiàn)不及格者,自下學期初停發(fā);
?。?)凡受到校級警告以上處分者,自處分下達之日起停發(fā);
?。?)隱瞞家庭經濟情況、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資助資格,并收回已發(fā)放資助款,本學年不能參與任何類型獎學金、助學金及榮譽稱號的評選,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6、本年度國家獎助學金申請表格,依據教育部要求,必須填寫規(guī)范,整潔,不得多頁,不得擅自改動表格。各學院在審核時要嚴格把關,如有發(fā)現(xiàn)申請表格式有誤、不符合要求的將無條件退回,取消評選資格。
7、請各學院認真組織學生申請和評審推薦工作,將相關材料在截止時間內報至我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學生工作處學生資助辦公室),并完成在資助工作管理系統(tǒng)的上傳工作,聯(lián)系電話:68918581。
附件: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學2013-2014學年度國家獎助學金名額分配表
附件2:北京理工大學學生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律承諾
附件3:《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填寫說明
附件4:北京理工大學2013-2014學年度國家獎助學金評選注意事項及說明
附件5:關于資助工作管理系統(tǒng)獎學金上報流程說明
學生工作處
2014年9月11日